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宁国“封杀”孔明灯禁止生产销售燃放,违者将被处罚

新安晚报 2014-02-12 13:28 大字

[摘要]禁止生产销售燃放,违者将被处罚

本报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宁国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宁国市昨天出台规定,在该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处罚,并鼓励市民举报劝阻。

“据我了解,宁国还没有发生因为孔明灯引发的失火,但是燃放孔明灯确实有比较大的消防隐患。”宁国市消防大队一名负责人说。为了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隐患,元宵节将至,宁国市昨天出台了《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规定在宁国市境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要求质检、工商、城管、公安、林业、住建等部门从各自职能的角度,加大监管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通告》还鼓励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记者昨天从宁国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宁国市暂没有生产孔明灯的厂家。另据悉,宁国市相关部门已经展开“封杀”孔明灯的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曹庆

新闻推荐

丈夫为情人买房 妻子提起确认之诉

近日,宁国市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妻子状告丈夫为情人购房买车的案件。汪某与李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李某在宁国市城区从事摩托车销售业务后,与秦某...

宁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宁国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