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合作医疗首例补偿 封顶50万元近日兑现
宁国讯 日前,宁国市西津街道居民李某因病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64万余元,经合管局受理审核后累计补偿达50万元(住院补偿2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0万元),这是该市首例达补偿封顶参合患者。
宁国市自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参合居民个人筹资标准由原来人均15元提高到现在70元,基金规模也由原来800万元增长至1.2亿元,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2013年,宁国市还探索开展大病保险再补偿工作,大幅度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1-9月份,全市共计补偿79.61万余人次,补偿金额达8880.98万元。参合居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另悉,2014年,合作医疗参合居民个人筹资标准将提高至80元,财政补助将增加40元/人,补偿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陈淑海 特约记者 芮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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