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
园在村中,法在园中,漫步农民法治文化公园,便可见徽派的法治灯箱、“花鸟虫鱼”样式的法治格言、警句的小标牌,让群众在举手投足间感受法治文化的缕缕清香。
这是“六五”普法以来,宣城市各地探索普法阵地,将法治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循序渐进打造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建成初具规模、功能齐全的村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51个。
农民法治公园“借力使力”
“‘六五\’普法伊始,我们将基层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稳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两条主线。通过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打牢法治宣城建设的基层基础;同时,通过法治文化的渗透和引领,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市司法局局长邓茂林说。
宁国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试点成功后,2012年10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宁国市举办了“法律进乡村”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实地参观学习宁国市港口村、龙阁村、桥头铺村、殷白村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建设,并全面启动和部署了全市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鼓励、引导和充分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便民利民、有地方特色、功能健全的法治文化阵地。
“一枝独秀”带动“百花齐放”,各地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在借鉴宁国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村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进行“梳妆”,更新法制宣传栏,完成相关设施等措施,让旧颜换新貌。对基础建设好的重点村居广场进行“整容”,郎溪县县乡村三级联动,在梅渚镇大梁村投入10万元建成内设大型电子显示屏、法治吊旗、法治长廊的法治公园。近日,宣州区首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在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建成,投资130余万元,占地6000余平方米。绩溪县华阳镇郎家溪村在村部活动中心建成了占地600平方米的设施成熟、普法功能健全的法治公园。旌德县孙村乡玉屏村、三溪镇三溪社区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也已初具规模。一个个法治公园的建成,使抽象、生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了生动活泼的温馨叮咛和形象直观的图文说教,成为宣城市基层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建设维护难题“逐个击破”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摆在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资金争取困难,若要建规模大、功能全的公园,设计方案容易遭到否定。其次,建设过程中存在土地占用及城市建设审批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治文化公园的建设。
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与乡镇重点工作、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一并研究部署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各地在不改变乡镇村原有景观和功能的基础上,适时适量地增添宣传栏、法治标志、法制长廊等法律元素。设计方案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时机,对法治文化公园选址、宣传手段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设计和推出适合当地民风民俗和建筑风格特点,适合广大农民朋友口味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真正做到集思广益。
建成后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如何进一步规范运作,如何管理、维护,后续资金如何注入,宁国找到了一条好路子。通过建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利用市直部门帮扶资金、省市项目争取资金、乡村自筹资金、群众投工投劳资金、企业法人捐助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缓解资金制约压力,从而调动了各乡镇和村里筹资投劳和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宁国市司法局还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2011、2012年共整合32个部门的115个项目,共5亿资金;并加大对基层政策倾斜,通过拨付办公经费、基层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等方式,2010年转移支付39万元,2011年46.5万元,2012年达到52万元。
各“农民法治公园”所在的村,确定专人对法治公园开展日常维护,定期更换法治橱窗内容,收放法制宣传展板。同时,各村发挥普法志愿者、治保主任的作用,及时分发宣传资料,经常组织文艺爱好者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既巩固了建设成果,也使“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作用得以长久有效地发挥。
创新普法宣传“虚功做实”
农民法治公园是宣城市“虚功做实”、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的一次大胆且有益的尝试。法治公园对于提高老百姓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参与性,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法治公园已成为村民学法、用法新的大舞台。
在各地“农民法治文化公园”风风火火建设、法治文化欣欣向荣发展的同时,广大农民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对美好乡村建设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市司法局局长邓茂林说:“以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为重点的法治文化如何彰显宣城特色,全市正在积极探索实践,通过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法治实践中,使法治成为宣城大地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构建和谐宣城的牢固基石。”
各地在建设过程中,表示出极大的积极性。宣州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兰春林建议,市一级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要加大指导力度,给予适当的奖励。宁国市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彭敦耘希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要做整体规划,列入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完善评比考核奖励机制,激发各地建设积极性。”
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包宁平对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有着这样的构想,她说:“法治文化公园建成以后,还必须要充分利用,管好用好,适时提档升级。我们在法治文艺创作和培育上还有很大的空间,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也很大,接下来,我们将依托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这一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活动,日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最大化地发挥法治文化公园的功能,推动法制宣传服务基层,让百姓充分享受法治城市建设的成果,带动法治文化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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