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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致人死亡

安徽法制报 2010-10-21 01:15 大字

私设电网捕猎,不想却令躲避警方抓赌的赌徒“中招”,致其触电身亡。私设电网者黄某,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之罪,被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9年8月24日19时许,陈某、刘某等20余人窜至宁国市青龙乡胡村黄某家中赌博。约一小时后,负责放哨的肖某打电话到赌场内,称发现一辆小车驶往赌场方向,疑似公安机关抓赌。闻讯后,20余名参赌人员一哄而散,向周边山上逃跑。在得知没有抓赌的情况后,逃至山上的人员纷纷下山散去。当日20时40分许,黄某上山巡视,认为山上已无人,遂回到家里给山上私自架设用于捕猎的电网送电。 21时许,家中逆变器报警,黄某、兰某上山查看,发现参赌人员杨某触电身亡。因害怕法律追究,兰某应黄某的要求帮其将杨的尸体转移至200米外一农田沼泽处掩埋。案发后,兰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鉴于事发后黄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兰某有法定从轻处罚的自首情节,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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