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法官情深化解离婚案

安徽法制报 2010-06-25 01:34 大字

丈夫车祸致残,妻子三诉离婚。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使原来矛盾很深的双方和谐地签下了离婚协议。

原告陆某、被告杨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度尚可,但近几年双方矛盾不断,陆某于2009年1月6日第一次起诉到宁国法院,要求与杨某离婚。2009年1月25日,杨某因交通事故颅脑损伤鉴定为三级伤残、丧失完全劳动能力、存在部分护理依赖。 2009年3月11日,陆某撤回了诉讼。 2009年5月,陆某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因不符合再次起诉条件,被法院依法驳回。 2009年11月,陆某第三次诉诸法院要求离婚。

陆某多次要求离婚的行为,引起了杨家人的愤怒与不满,他们提出,除非陆某给予高额的经济补偿,否则不同意离婚,双方的儿子杨某某对父亲和爷爷也存在很深的误会,双方矛盾异常激化。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杨某父亲年事已高且反应激烈,几次调解都未果。面对这一僵局,承办法官一方面以拉家常的方式与杨某的父亲促膝谈心,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下,杨某父亲终于同意自己的儿子杨某与陆某离婚,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又深入工作,使杨某父亲认识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杨某有权得到陆某扶助,但由于陆某仅以打工为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并且还要抚养杨某某,建议杨某父亲要求陆某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扶助费比较合理,杨某的父亲对此表示了理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陆某一次性给付杨某经济帮助5000元,承担杨某某的抚养义务,陆某同时表示,今后经济宽裕了会继续扶助杨某。

调解结束后,法官又鼓励未成年的杨某某,不要被暂时的困境吓倒,好好学习,将来挑起赡养父亲的重担。杨某某备受感动,当场向爷爷道歉并表示以后会尽到赡养责任。 ·胡李霞 施璟·

新闻推荐

宁国法院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

宁国讯 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发布《2006年-2010年上半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这是宁国法院有关全市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的第一份白皮书,在安徽省亦属首次,标志着宁国法院正式建立行...

宁国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宁国,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