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逆行被查当街打人被拘留
眼下正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期,却总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屡禁不止,5月26日上午,一男子在市区商之都附近骑车逆向行驶,被协管员交警拦下,随后这名男子非但没有承认错误甚至挥拳殴打协管员,目前该男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
心情不好,男子逆行“耍横”
“昨日,我所接市局110指令,称在商之都路口有人妨碍交警执法。接警后我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将涉嫌妨碍交警执法的周某带至鳌峰派车所调查。”在鳌峰派出所,记者采访到了副所长陈海涛,他向记者还原了当时事件的经过。
据介绍,周某5月26日8时许骑电动车,从一幼附近沿叠嶂中路逆向行驶至红森林面包店旁的十字路口,被交警拦下教育。周某便一下推开交警左转继续逆向进入了状元南路。向前行驶50米左右后,周某横穿马路来到商之都门口,他还是没有靠右直行,反而掉头继续逆向行驶,行驶到麦当劳门口时,又第二次被协管员给拦下。
“当时协管员孔祥辉堵在他车前,将他拦停,他丢下车照着孔祥辉脸上就一顿打,旁边执勤的民警祝兴与协管员陈小强、吕斌等人随后上来帮忙,按住他手脚想要制服他都按不住,几个交警都被拳打脚踢,最后被架走了,路上他还在大吼。”
据陈海涛介绍,事件中全程交警和协管员都没有还过手。被打的六名交警、协管员分别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一人手部出现了骨折。
“事后我们对周某进行了询问,他说是由于当天自己的心情不好,这才挥拳打人。”
妨害公务,当事人恐将“获刑”
陈海涛告诉记者,目前周某被关押在宣城市公安局看守所,其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
“他的行为已不仅仅违法而是犯罪了。”陈海涛说如果是阻碍执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拘留十五天,而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因为一开始的不遵守交通规则,一时的不冷静周某将为此付出严重的代价。陈海涛告诉记者市区电动车多,穿梭于机动车道、随意逆行、“见缝插针”地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在扰乱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城市形象“抹黑”。
他呼吁每一位市民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做到文明出行,为创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处罚不是目的,是要让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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