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开启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模式
将企业与监管执法人员放在同一平台,通过两次随机摇号,按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抽检,实现环境监管“双随机”……8月1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即日起宣城市正式启用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在规范环境监管行为的同时,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项举措创新监管手段
环保执法中存在检查任性、选择执法、人情监管、执法扰民等问题,少数执法人员借机“吃拿卡要”,企业疲于应付各种各样检查……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环保部、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广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从今年3月开始,在制定方案、出台制度、开展试点后,市环保局现已正式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
“‘双随机\’制度具体来说共有四项创新举措。”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四项新举措包括:为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列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后“适度查”、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用结果”。“推广‘双随机\’也是环保部门实现事中事后有效监管的一个突破口。”
“随机抽查”实现科学公正
“‘双随机\’制度将依托宣城市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全面推进。”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随机抽查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查比例、人员配置和抽查组数进行调整,分类统计抽查数据。“比如随机抽出的检查组,包括1名专家库人员、2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1名环境监测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后不得变更。”
而在抽查对象方面,目前该系统已录入宣城市重点污染源179家、特殊监管企业72家、一般排污企业342家。“按照要求,环保部门每月将对3%的重点排污单位、5%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该工作人员介绍,在随机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抽查结果将录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数据库,形成数据共享。“相比此前的频次式执法,以抽查机制开展环境监察,能实现执法工作任务和执法力量的科学搭配与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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