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房屋装修需提前申报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皖南晨刊 2013-02-21 22: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玉荣)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房屋是自己的,肯定是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这种想法将来不应再有。日前,宣城市发布《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将不得私自开工。装修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装饰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到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

从事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徽省住宅室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装修企业在宣城市从事装修活动时,应到市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近年来拆改房屋相关结构和设施的,《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使用性质(含储藏室、车库等附属设施)的,需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的,需经规划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要供暖管理单位同意;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要经燃气管理单位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增设房屋分割结构的,以及明显增加露面静荷载的,要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此外,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还须遵守装修不影响邻里休息、不损害公共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等事项。

新闻推荐

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是怎样打造的

大年初一一大早,宣城市市容监察支队的队员们便在大街上忙活起来了。由于是新春佳节,水果店生意特别红火,一些水果商为了招揽客户,将水果摆在店外销售。市容支队队员们上街巡查,看到一家制止一...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