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连续十年获评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本报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通报,2016年宣城市群众暨信访工作获得全省第1名;旌德县、郎溪县、绩溪县获得全省第1名、第2名、第7名,宣城市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这是从2007年至今,宣城市连续第十年获此殊荣。
十年来,宣城市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县(市、区)委群众工作部,在乡镇(街道)组建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室,形成了以群众工作部为龙头、以群众工作站为纽带、以群众工作室为基础、以村组群众工作信息员为前哨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开通了一条畅通民意和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
在市、县、乡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全市上下按照不派警察、不配保安、不设安检的“三不”原则,“零距离”接访。实现信访与行政处理、信访与调解、信访与诉讼的有效“对接”。同时建立了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对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进行“双评估”。
“开门接访”,打开一道政府和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大门,目前宣城市已经建立了常态化、规范化的市、县、乡镇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三访”制度。目前,宣城市信访积案化解率98%以上,息访率95%以上,初信初访办结率98%以上。
具体工作中,宣城市始终坚持用公开透明提升信访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开设了“百姓问政”专栏、网络政民互动、百姓热线、书记信箱等信访绿色邮政等渠道,并在全省率先制定《宣城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办法》。自“网络政民互动”平台开通以来,共收到网民建议和咨询投诉17万多条,回复率100%。
值得关注的是,宣城市还在全省率先开通县级信访信息平台,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全市信访干部做到“上网会操作,下线会接访”。网上信访占比由过去不足10%上升到71.2%;群众满意率达到99.8%。
信访工作要“救火”更要“防火”,多年来宣城市坚持用法治思维规范信访工作。出台了《宣城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把信访事项清单与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在全市推行。同时严格按照“先处理行为,再处理事项”的原则,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宣城市共依法处置信访人35人,判刑6人。
不唱“独角戏”倡导“大合唱”。十年来宣城市坚持用压实责任推动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属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办每天将当日进京赴省来市上访访情以手机短信发给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梯次传导压力。
督考压责方面,宣城市实行季度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上门走访、联合督办、明察暗访等办法,运用通报、约谈、调度、督查等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事要解决”。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信访工作权重分值,并实行倒扣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信访工作倒数第一名的,不得评为先进。保留信访工作单项考核,实行末位管理,连续两年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对主要负责同志启动问责程序。近年来,宣城市先后有8个乡镇被纳入重点管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宣城市还出台了失职追责制度,明确凡是出市上访的要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凡是因信访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责处理,凡是因工作失误引发信访事项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坚决做到“不发生、不放过”。近年来,宣城市共对16个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21名责任人予以追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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