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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换田今征收 人民调解两家欢

皖南晨刊 2016-10-11 00:00 大字

本报讯(张娟 黄开军)近日,郎溪县建平镇精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圆满调解了一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土地纠纷。

二十年前,家住郎溪县建平镇精忠村老李,为改善零星种植模式,寻找成片耕种经营。他找到相邻上山湾组农田承包经营人老何协商,愿意以自己3.1亩农田与老何的1.9亩农田进行互换,老何考虑自己农田状况不是很好,便同意与老李互换,双方达成口头互换协议。

2015年3月份,因214省道建设需要,老李与老何互换的农田中,老李的土地中0.63亩被征收,而老何的农田未被征收,老何找到老李要求解除当初互换的口头协议,却遭到老李的拒绝。老李认为当初自己用3.1亩农田与老何的1.9亩农田互换就已经吃亏了,现在刚好赶上国家征收,好事不能全部让给老何,坚决不同意。老何认为换田目的只是为了耕种方便,双方的行为也是私下进行的,现在国家征收补偿款当然不能补偿给一方,老何找到建平镇精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给予调解。

调委会及时受理了这起纠纷,2016年9月15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委会参加调解,调解员首先对当事人当初换田这一事实进行了调查确认,根据调解员实地了解,老何与老李换田是双方私下进行的,而且又是口头协议,政府和村委会均没有进行备案,相关农田补贴仍然是依照原农田进行的亦未发生变动。经过调解人员有理有据的劝解说服,以及对农村家庭承包和土地法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后,考虑到双方自愿换田事实,老何与老李达成了调解协议,老李与老何已经互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而被征用的0.63亩土地,按照四六进行分配,并到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

至此,一桩因214省道征收引发的农田承包纠纷得到了解决,同时也确保了214省道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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