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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缺乏证据绩溪县临溪镇一村民组38亩土地暂缓确权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0-18 00:00 大字

[摘要]绩溪县临溪镇一村民组38亩土地暂缓确权

■ 本报记者陆杨

“我们世世代代耕种的土地,在这次土地确权登记的过程中却没有登记上,这实在是让人遗憾。 ”近日,绩溪县临溪镇雄路村下雄路村民组的村民颇为无奈地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

当地村民张泽南告诉记者,这片集体土地面积约38亩,是他们村民组一轮承包时的土地,在二轮承包时,由于办证人员疏忽,并没有将这片土地登记到村民的承包册上。

“虽然没有登记入册,但地仍由村民组村民种着,农业税也一直在交。 ”张泽南说,即便少了38亩地,但分到各家各户后,也就零点几亩,因此村民们当年没有意识到少了这点地意味着什么。

后来,这片38亩的集体土地被流转,也经历了一些流转纠纷。接着,这片地被人建起了房子,种起了树,村民们担心,一旦“木已成舟”,他们组将永远失去这片土地。

正在村民们担心时,土地确权登记开始了。张泽南说,正是基于这一契机,村民们想继续要回这片地,“毕竟是组里的地,借着确权登记的机会,登记上后,我们也心里安稳。 ”

但负责登记的临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却告诉他们,由于缺少证据,这片土地暂缓登记。张泽南颇为不解:“我们组一轮承包的地,二轮承包后也一直在交农业税,怎么说缺少证据呢? ”

为了解详情,记者联系了临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一位周姓负责人。她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土地确权登记是对二轮承包的确认,但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这块地在二轮承包时究竟承包给了谁。同时,村民们提供的农业税单据也模糊不清,所以导致土地迟迟难确权登记。 ”

“暂缓登记说明有争议,不是说永远不登记。 ”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村民们能继续搜集证据,他们也会从当年的资料中寻找证据,广集资料,一旦确定这片土地的权属,就将予以登记。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规定,凡是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短期内难以处理的,可暂不进行确权登记,但需对存在争议的区域和地块单独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台帐,以便于今后逐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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