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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成事故企业受罚

安徽法制报 2011-01-13 00:59 大字

近日,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绩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据悉,这是该局设立以来第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

绩溪县某木业有限公司系该县招商引资的一家木制品加工企业。因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员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不到位,导致2008年12月26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后,该木业公司赔偿了死者家属10余万元。县安监局经调查后,以违反《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由,对木业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在交纳2万元后,余款借口资金周转困难不再履行缴纳义务。去年11月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绩溪法院受理该起非诉执行案件以后,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认真审查,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木业公司负责人在了解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并表示以后将吸取自身的教训,注重用工安全,打造和谐安全的用工机制。 ·周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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