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以“四化”力推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本报讯 人民群众安全感连续7年位于全省前列,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连续5年、信访工作连续10年荣获全省先进……这是近年来宣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交出的一份精彩“成绩单”。
成绩的背后凝聚着辛勤付出。多年来,宣城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幸福宣城、建设全省“首安之地”、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目标,以压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良性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去年以来,宣城市以目标责任具体化、暗访督查常态化、考核工作定量化、保障机制长效化等“四化”为抓手,划出“硬杠杠”,设定“硬程序”,力推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将综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与经济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将综治实绩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就综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目标要求,解决工作困难。
为推动责任压实到位,宣城市出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评价实施办法》、《宣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乡镇(街道)试行办法》等规定,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每年初,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织密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无死角”的责任体系。2016年,宣城市泾县被省综治委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该县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组,全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平安积分管理制度》,完善月督查暗访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有效的合力是推进综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宣城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述职评议,扎实开展对联系乡镇帮建共建,主动抓好综合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平安志愿者、义务治安巡逻队、乡村“五老”人员、民间“促和”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七大调解法”,此举获得中央综治办和省综治委的充分肯定。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把暗访督查作为促进综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推动了基层综治责任制的落实。针对此,宣城市要求市和县(市、区)综治委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并在暗访中做到“三个随机”,即随机确定暗访人员,随机确定暗访对象,随机确定暗访重点。为提高内容的针对性,该市以问题为导向,将综治难点、短板等重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畴,同时坚持“一暗访一通报”、“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暗访督查结果,并将暗访督查结果直接计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核。
定量的考核标准,透明的考核流程,激励的奖励措施,严格的查究办法,构成了无缝覆盖的立体化考核问效奖惩体系,成为引领综治工作的风向标和螺旋桨。在此过程中,宣城市科学研定考核“细则”、认真研究考核环节、严格规定考核奖惩,围绕“定量”不断细化措施,确保每个步骤都做到慎之又慎、不出差错。
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是推进综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宝”。宣城市一方面不断规范强化组织建设,另一方面确保经费足额投入。其中,各级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按不低于人均1元、1.5元、2元的标准,足额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专项研究解决。此外,在促进平台功能实战化方面,宣城市制定出台了《宣城市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规范化标准》,并按照规范化、信息化、全域化要求,着力把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站)”打造成为源头信息的“监测站”、综合调处的“调度室”、诉求解决的“终点站”、平安提升的“保障部”,促进了基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本报记者 顾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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