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 法律严惩判刑受罚

皖南晨刊 2017-04-20 15:01 大字

泾县讯(李朝阳)袁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近日被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6年8月16日,警方在王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中发现袁某有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经依法搜查,在袁某家中搜查出违法规定收购的野生动物死体,经鉴定有尖吻蝮蛇、乌梢蛇、王锦蛇、灰胸竹鸡、狗獾、黄麂等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35只(条),安徽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岩松鼠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1只。警方随即立案侦查,查明其犯罪事实,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于同年12月21日移送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闻推荐

大巴车停靠酒店 小偷混上车盗窃

泾县讯(舒志兵王响宁)4月12日中午12时许,上海某高校师生乘坐一辆大巴车抵达泾县“新楼外楼”酒店准备午餐,车上部分学生系外籍人员。趁师生们下车混乱之际,一名小偷混上大巴车。待师生下车后,一位老师...

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