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连续盗窃店铺28起 判刑退款还要缴罚金

皖南晨刊 2016-06-30 10:52 大字

泾县讯(朱木平)去年年底短短二个月时间内,公安机关接到数十名受害人报案店铺被盗,城区各店主人心惶惶,通过警方不懈努力,将嫌疑人抓获。日前,泾县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杨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杨某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趁凌晨无人之机,在泾县泾川镇采取破门、攀爬等方式进入街面店铺盗窃,直至2015年12月7日,杨某被泾县公安局泾川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抓获归案,共盗窃作案28起,窃取财物价值合计1.9万余元。其中盗窃现金1.1万余元,盗窃的笔记本电脑、IPAD平板电脑、中华牌香烟等物品,经鉴定价值合计7333元。

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其中部分采取破坏性手段造成其他财物损毁,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盗窃作案28起,其中10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具坦白、退赔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解矫“变身”矫正小组成员 舅舅帮助外甥矫正

泾县讯(王阳)曾因交通肇事罪接受三年社区矫正的高某,如今“变身”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矫正他人,三年前他是亲历者,如今他将以亲身经历协助重塑他人的“新生”。  &nbs...

泾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泾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