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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千元执行款 大老板被“请”到法院

皖南晨刊 2015-03-24 16:03 大字

泾县讯(王连杰 卫渭)身为豪华饭店的老板,开得起轿车,却因躲避1500元的执行款被当众“请到法院”。日前,泾县法院执行庭执行一起借款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说法中,被执行人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道歉,并让妻子送来了执行款和执行费1550元。

2014年12月,家住泾县云岭镇的村民董某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欠其1500元借款。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他声称在外地务工,归期未定,执行人员便用短信将法院执行款账户信息发送给他,希望他将相应执行款汇入账户,陈某在电话中答应了。之后,执行人员经过陈某家,从周围邻居处了解到陈某一直在家,并未出门务工。

2015年3月12日中午,执行人员在办理其他执行案件返回法院途中,决定再去陈某家中碰碰运气,果然在陈某家中与其碰个正着。执行人员宣布让其马上到庭,他却借故拖延,并扬言让法院抓他。陈某家门前看热闹的人也逐渐增多,为防止事态扩大,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强制将陈某带上警车。

回到法院后,执行人员考虑到陈某之前的态度及表现后决定,如其不能立即付清执行款及执行费1550元,并承认错误,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陈某在执行人员严肃而又语重心长的话语面前,终于冷静下来积极联系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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