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修路引纷争 司法调解来化解
旌德讯(杨有明)孙某是旌德县三溪镇双河村的低保户,一家祖孙三人都领着低保。最近一天下午,孙某来到司法所,状告村书记毁坏了他家的水塘和树苗,要求司法所给他主持公道。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调委会主任和当事人一起,来到山场。原来孙某所指灌溉用水塘只不过是一个已经废弃的荒塘,长满了野竹子,早已失去了灌溉和养殖功能;毁掉的三四丛杉树苗也只有不到五公分粗。书记的小儿子说,山场是他承包的,当时开路进山时就和孙某的儿子说好,给他200元的补偿,现在孙某要5000元的补偿费。工作人员转身向孙某了解到这些树苗已经栽了四五年了,造成树苗不长的原因是因为地里常年积水,不适合杉树的生长。
工作人员和书记的小儿子商量,孙某一家是低保户,看在其父亲是村书记的份上,为村里扶贫做点贡献。书记小儿子想了想说:“他那地方紧挨着我的山场,我按其他农户的标准承包了吧,按市价补偿。”一旁的孙某看书记的小儿子如此爽快,赶紧起身为自己的过分要求道歉,双方当场签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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