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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 全市发生十多起山火

西江都市报 2017-04-06 15: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蒙敏莹)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人们开展祭扫活动的集中时期,同时也是山火的高发时期。据统计,4月3日、4月4日两天,梧州市共发生14起山火,其中11起山火发生在清明节当天,山火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4月5日,记者从梧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3月30日至4月4日期间,全市共发生14起山火。4月3日,龙圩区发生1起、藤县发生2起;4月4日,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藤县、苍梧县各发生2起,岑溪市发生1起,蒙山县未发生山火。

“这些山火主要是上山祭扫的人员用火不慎,引燃坟地周边枯草所致。”据梧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发华介绍,去年清明节期间,梧州市未形成森林火灾,今年却发生了14起,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所幸这些山火都被及时扑灭,暂未发现有人员伤亡。

杨发华表示,尽管今年“壮族三月三”与清明节共有6天假期,但由于3月30日至3月31日期间,梧州市范围内普遍有雨,至4月1日才开始转晴,4月1日至4月4日天气普遍晴好,空气较为干燥,植被具备了可燃的条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山火。而市民又普遍集中于4月3日和4月4日上山进入林区开展祭扫活动,导致山林用火点多,监管困难。同时,部分市民在燃烧纸钱或烟花爆竹时,未能提前清除坟地周边的可燃物,加之用火不慎,从而导致了山火的发生。

森林防火部门提醒,未来几天仍是清明祭扫活动的高峰时期,天气比较晴好,具备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市民在进行祭扫活动时,应有自觉防范火灾的意识,尽可能清除坟地周边的可燃物,在燃烧纸钱、香烛、烟花爆竹时,应实时监视火种的燃烧动态,巡视坟地四周,确保火种完全熄灭了再离开。同时,防火战线的消防人员也将继续出动巡逻、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在主要的出入口和坟地集中区也会有消防人员或护林员值守。市民若在祭扫过程中发现有山火发生,可拨打12119向森林消防部门报警,不可自行前往扑火,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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