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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残民生工程告知书

大江晚报 2017-05-21 04:00 大字

2017年,残联系统牵头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包括“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两大项内容。为了让更广泛的人民群众知晓惠残民生工程政策,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告知如下:

一、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对象】  属于芜湖市各县(区)户口,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且持有精神残疾证、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困难证明的精神残疾人。

【补助标准】  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1000元/人年的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补助程序】  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

3、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资金发放】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并注明“残补”。

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救助对象】  芜湖市城(乡)家庭残疾儿童。

【目标任务与补助标准】  为366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康复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其中: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为281名符合条件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免费提供康复训练。

2、辅助器具:为45名需要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免费进行适配;为40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免费进行评估适配轮椅、站立架、助行器、踏步机等辅助器具。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残联或县(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4张1寸相片。经乡镇(街道)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定点机构筛查、县(区)残联公示后经市残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安置(转送)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适配辅助器具。

咨询电话:芜湖市残联:3812092 无为县残联:2521719 芜湖县残联:8791386  繁昌县残联:7862175  南陵县残联:6832632  镜湖区残联:3864072  鸠江区残联:5864863  弋江区残联:3801718  三山区残联:3918800  开发区残联:584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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