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报仇” 将老乡刺成重伤
本报讯 现年79岁的昌某某是个记仇的人,为报复曾经让其吃亏的人,他竟趁“仇人”不备持刀将对方刺成重伤。近日,无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的一起案件,令人唏嘘。
昌某某与阿林系老乡。几年前的一日,两人因菜园地归属等问题发生纠纷并揪打,吃亏的昌某某一直怀恨在心并想找机会报复阿林。
2016年5月下旬的一日9时许,阿林与他人聚在一起聊天,恰好被昌某某撞见。为报复阿林,昌某某遂从家中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水果刀,从家中径直走到阿林的身后,趁其不备用水果刀在阿林的左边腋下猛刺一刀。后经无为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林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昌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昌某某亲属与被害人阿林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昌某某亲属一次性赔偿阿林经济损失50000元。阿林对昌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昌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记者 饶剑 实习生 石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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