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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点亮”困难群众新希望

芜湖日报 2014-01-09 10:40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旻

家住团结东村的老党员徐崇喜,去年因为在清扫楼道时一脚踩空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至今一直瘫痪在床,前后治疗费用花了十多万元。虽然医保为老人报销了大半的医疗费用,但超额的部分还是让这个退休工人家庭觉得压力不轻。

徐老所在的赭麓公共服务中心车站社区知道老人的状况后,没让老人家里多操心,帮老人办理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并将1万多元的救助金送上门,解决了徐老家的燃眉之急。

2013年,芜湖市在前年的基础上普遍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了10%以上。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405元。繁昌、芜湖、南陵三县继市区之后先后实现了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40元、435元和430元,市区及三县的低保标准均位居全省前列。新划归的无为县城乡低保标准为400元和200元,也较区划调整前有了大幅提高。同样受益于社会救助的还有13岁的女孩小姚(化名)。4岁那年小姚父母因车祸双亡,她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来到芜湖投奔亲戚。因为户口还在老家定远,老人对保障政策了解不多,一家人靠收垃圾和种菜维持生活。车站社居委主任告诉记者,在入户普查信息时发现了小姚家的情况,于是给老人讲解政策帮老人把户口迁来。去年10月31日,老人的户口迁来芜湖,并于去年11月1日就为这家人办理了低保。“一天都没耽搁!”这样小姚一家三口每个月多了一千多元的固定收入,在新的一年里为这个小家照进第一缕阳光。

天有不测风云,而社会救助及时伸出的援手,为困难群众点燃了迎接新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连续7年,芜湖市将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以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残疾人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

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上,芜湖市坚持一般性救助和特困救助并重,加大了对特困群众分类保障力度,对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在正常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加发低保标准化保障金30%-100%不等的补助。

专项救助覆盖面也逐步扩大,除了以民政部门为主执行的一系列救助政策,从司法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到教育部门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从卫生部门新农合和大病保障提标扩面,到住建部门保障房建设的如火如荼;从人社部门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到工会、妇联、残联等多个部门为困难职工、留守儿童、残疾群众提供的救助帮扶,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探索和创新中一步步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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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无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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