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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发布2011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芜湖日报 2012-06-05 14:53 大字

城  市  环  境

一、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

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市区:

全年环境空气达优良天数为356天,优良率为97.5%。空气污染指数月均值为67,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在0.007~0.108毫克/立方米范围之间,年平均值为0.032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在0.008~0.079毫克/立方米范围之间,年平均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在0.020~0.259毫克/立方米范围之间,年平均值为0.084毫克/立方米。

降水PH均值在5.61~6.12范围之间,年均值5.77,酸雨频率小于1%。

县城:

芜湖县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0.02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0.02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0.086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繁昌县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0.0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0.07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0.080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南陵县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0.02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0.022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0.056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无为县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0.02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0.02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0.093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长江芜湖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各项指标达标率为100%,挥发酚、汞、铅、铜、锌、硒、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

青弋江芜湖市区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各项指标达标率为100%,挥发酚、汞、铅、铜、锌、硒、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

漳河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黄浒河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黑沙湖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龙窝湖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镜湖、汀塘、九莲塘、奎湖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银湖、凤鸣湖水质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湖泊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

城市噪声

城市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5分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3.5 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环境质量较好。监测道路总长度260.541千米,比上年增加224.883千米。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的干线长度为61.82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23.7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在52.5~56.3分贝范围之间,平均值55.1分贝,各类功能区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全市共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6所,市级“绿色学校”76所;建成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社区”42个。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继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投入运行后,三山滨江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也已开工建设。

重点整治夜间施工扰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重点施工企业噪声污染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守法。

继续强化保兴垾水域环境监管。定期巡查,定期监测。

认真开展全市水系污染情况调查,继续加强“三湖”(银湖、凤鸣湖、汀塘)污染治理。

加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和信访处理工作。全年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环境问题人大、政协议(提)案17件,办结率100%。全年办理人民来信及“12369”环保电话投诉1954件次,办结率100%。

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办好《芜湖环境》,紧密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芜湖环境》的重要宣传作用。

废水、废气及工业固体废物

一、状况

废水废水排放总量15004.9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690.7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2311.80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置废水排放量2.39万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2094.29吨。其中,工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6792.21吨,生活排放的化学需氧量35078.82吨,农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10028.2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的化学需氧量195.02吨。氨氮排放总量6865.46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04.27吨,生活氨氮排放量5284.87吨,农业氨氮排放量1460.20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16.12吨。

废气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459.02亿标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8965.43吨。其中,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为36288.99吨,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硫为2281.50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二氧化硫394.9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5868.74吨。其中,工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为63785.73吨,生活排放的氮氧化物为200.01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氮氧化物296.37吨,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11586.62吨。烟(粉)尘排放量为80730.22吨,其中,工业排放的烟(粉)尘为79358.22吨。

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8.6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36.77万吨,处置量28.14万吨,贮存量17.9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1.54%。

二、措施与行动

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市政府实施污染减排工作问责制,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监督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实施,推进电力行业脱硝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及低氮燃烧,强化减排项目的环境执法核查和监督性监测。

继续开展涉铅等重金属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9家涉铅等重金属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规范全部涉铅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监督全部涉铅等重金属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强化新建项目环境容量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坚持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坚决拒绝高污染项目。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严格环境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253家次。

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93个,验收项目104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保持在100%。

生  态  环  境

一、状况

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39293公顷。其中,繁昌县马仁省级森林公园200公顷,南陵西山风景区2000公顷,沿漳河、青弋江两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25753公顷。芜湖县和平森林公园和陶辛水韵,面积10140公顷。无为县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1200公顷。

二、措施与行动

按照《芜湖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南陵县、芜湖县和弋江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进度。全面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村、镇创建工作。芜湖县陶辛镇、无为县高沟镇、南陵县烟墩镇、南陵县三里镇、繁昌县平铺镇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积极推进农业污染源治理,促进农村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行干清粪、沼气、有机肥堆制等工艺。

继续做好乡镇、村污水处理站的规划建设工作。

关于《2011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的说明

“公报”结构按“状况”和“措施与行动”两部分表述。“状况”是对环境质量和“三废”排放情况的客观描述,由统计数据予以量化。“措施与行动”是对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主要工作实绩的概括。

“公报”涉及的环境质量、“三废”排放量和污染治理等数据取自市、县环境监测数据、全市环境统计年报及环保系统内专业年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为省环保局核定下达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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