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间低保标准节节攀升“低保阳光”温暖困难群众
□ 本报记者 赵丹丹
初夏,走进金湾社区低保户杨梅(化名)家,不大的房间收拾得清爽整洁。此前,社区工作人员已经介绍了这家人的基本情况:杨梅的儿子媳妇均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孙子年仅5岁,一家人靠低保维持生活。但记者现场采访时,在老人脸上丝毫看不到贫苦困顿:“现在多亏政府救助我们一家人,以后孙子大了,家里肯定会越来越好。”
“城乡低保就是为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渡过困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年间,芜湖市逐年提升低保标准,逐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使全市城乡15.7万名“杨梅”有了依靠。
提升标准 困难群众有依靠
拿出精心保存的“一卡通”存折,低保户许俊充满感情地抚摸着上面的数字:“我们一家3口人享受全额低保,去年初每个月领900多块钱,你看今年,已经涨到了1200多块钱。”许俊说,每月增加的300多元低保金为家里帮了大忙。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芜湖市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与此同时,密切关注食品类价格指数变化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启动相应调整机制,多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上涨临时补贴。
市民政局一位多年从事城乡低保的工作人员介绍说,2008年,芜湖市市区低保标准262元,5年间多次调整,2013年增加到405元,增加了55%。以市区一个享受全额低保的4口之家计算,一家人每月领取的低保金从5年前的1048元增加到现在的1620元。
完善政策 困境中营造希望
5年来,芜湖市逐步建立完善城乡低保一体化、分类施保等政策,困难群众享受着越来越多的福祉。
市民政局相关人士表示,以往市区和农村低保标准相差较大,农村低保补差比较低,为了让数量众多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更多救助,芜湖市向着城乡低保一体化目标稳步迈进。继2009年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之后,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相继实现一体化。
分类施保是芜湖市低保制度的又一创新之举。“分类施保是为了加大对特困人员的保障力度。”据介绍,按照分类施保办法规定,患有大重疾病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享受分类保障金。目前,分类施保制度已被写入芜湖市新的低保实施细则,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正常低保待遇的同时,还能领取30%—100%的分类保障金。
逐步完善的低保政策,不仅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让他们看到了人生希望。特困户王兴盛是一名残疾人,女儿在一所大专院校读大二。他告诉记者,自己和女儿都享受50%的分类施保金,“一家人每月能领到近2000块钱,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有着落了。如果没有这么好的政策,孩子怎么可能有机会上大学?”
保障公平 困难者享受救助
城乡低保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让真正困难的人享受更多发展成果。因此,确保公平公正一直是该项政策的重中之重。
据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起,芜湖市对低保申请条件作出更为全面细致的规定,首次将家庭财产状况纳入申请标准。在财产核查中,实行多部门协同机制,财政、公安、人社、住建委、金融等部门和机构将根据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户籍、车辆、就业、保险、住房等信息。
今后,芜湖市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更加严格。记者获悉,低保审批首次纳入民主评议程序,让最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村民“做主”,评议会上,村(居)民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3。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确立了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从而使城乡低保成为真正困难群众心中的“阳光工程”。
皖江再添新港口
5月23日,建设者在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金山港码头。
投资6.1亿元的金山港码头,陆域用地150亩,兴建港口码头泊位4个及仓储物流、码头堆场、办公大楼等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泊位2个,计划今年8月首个港口码头泊位投入运营,二期工程将于2014年底完成。
记者 陈立希 郑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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