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多次被查 自称“出来”还要醉驾

大江晚报 2019-08-23 13:02 大字

本报讯俗话说“事不过三”,但有的人连酒驾这么严重的错误都能一犯再犯,不知悔改。

日前凌晨,镜湖交警大队在长江路与新芜路交叉口组织警力查酒驾,1点多时,一辆黑色轿车缓慢驶入交警的视线,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也很配合,但是,一摇下汽车窗户玻璃,一阵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叫他下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177.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又将该男子带至医院依法进行抽血检查。次日,据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88.2毫克/100毫升,更进一步坐实了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后经调查证实,该男子姓殷,34岁,芜湖市人。2009年12月因酒驾被镜湖交警大队行政处罚;2019年3月19日因醉驾被芜湖市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被弋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按理说,此时的殷某应该吸取教训才是,可他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再次醉酒驾车被抓。这次殷某再次醉驾被依法查获期间,还录起短视频发微信群说“交警抓他放出来后,仍然要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很坏影响。目前,殷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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