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要钱不成殴打老父 “保护令”还老人安宁生活
本报讯 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爱,让人动容,而过度溺爱却可能养出好逸恶劳、不懂感恩的不孝子,为晚年添堵。家住南陵县的老汪多年来独自抚养儿子,对其十分溺爱,没想到成年后的儿子却因索要钱财不成,对老父亲屡屡挥拳头。因不堪忍受儿子的暴行,汪某某向南陵县法院提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南陵县法院审理发现,今年62岁的老汪自20多年前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汪某,如今35岁的儿子原本应当自食其力,赡养老父,没成想老汪对儿子多年的过分溺爱,却让汪某养成了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的毛病。30多岁的人不努力工作,缺钱的时候就知道找老父亲要钱,要不到钱竟然以暴力方式相威胁。2016年10月,汪某向老汪索要财物不成,再次殴打老父亲,南陵县公安局接警后,对汪某予以行政处罚。此后,汪某又多次遭到儿子暴打,派出所多次出警,但收效甚微。为了避免再遭遇家庭暴力,老汪向南陵县法院提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南陵县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老汪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汪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老汪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汪某远离申请人老汪的住所。
法官认为,家庭暴力不仅仅会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包括其他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父子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对被申请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比向公安机关报警能更为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本案为类似的家暴案件提供了实践经验,对如何具体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示范样本。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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