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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水灾 种粮大户不给租金?律师:此举属违约,农户可诉讼讨款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1-15 00:00 大字

[摘要]律师:此举属违约,农户可诉讼讨款

■本报记者陆杨

今年春夏之交的一场洪水,让安徽省农业生产受灾严重。较之于一般农户,流转土地面积较多的种粮大户们损失更加难以估量。灾害面前,很多种粮大户积极应对,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流转租金。

可近日,本报接连接到多地农户反映称,当地的种粮大户,借着水灾受损严重的名义,拒绝支付租金,甚至提前终止流转合同。

潜山县某乡镇读者季先生外出打工多年,家中的几亩水田前年流转给了当地一位种粮大户。双方约定,每年的租金9月底付清。可直到今天,季先生仍没有收到租金。

“我打电话催促,他却说今年因为洪水,损失严重,可能没有租金了。 ”季先生说,自己和对方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合同,对方以受损严重为由拒绝支付租金实在太把合同当儿戏了。

无独有偶。南陵县的陆先生也遭遇了种粮大户的赖账。 “我们兄弟几家的20多亩地都流转给了一个人,每年租金都上万呢,说不给就不给了吗? ”陆先生说,种粮大户给出的理由同样是“水灾严重,无钱支付。 ”

不仅如此,陆先生还表示,他们的流转合同是10年,如今刚过了3年,种粮大户就提前解约了,“他单方面解约的,说一直在亏损,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经济补偿。 ”

记者联系了上述种粮大户后得知,他们知道这种做法不对,甚至违法,但实在没有办法。一位种粮大户坦言,“我甚至考虑过借高利贷来还租金了,可损失实在太多。 ”

对于此类问题,律师如何看待呢?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沈智伟表示,一旦双方签订了流转合同,一方毁约,就是违反了合同法,利益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律师表示,农业是高风险行业,尤其是大面积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们所承担的风险就更高,因此,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之前,大户们应该充分考虑风险,做好预案,不应冒险承包。

为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出现,沈智伟提醒有意流出土地的广大农户们,在签订流转协议之前,要对对方的综合实力做一个考量,选择有实力的流转对象,同时,在签订协议时,要详细约定好违约责任,防止出现无据可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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