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公车私用降职 领导亦被责令检查
[摘要]芜湖通报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
晨报讯 下属公车私用被追究责任,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也因此被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12月23日,芜湖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芜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周伯俊因多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副主任职务之后,降低一个职务档次另行安排工作。
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芜湖市纪委对芜湖市住建委党委、纪委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因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芜湖市住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市征收办副主任骆红旗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繁昌县农委下属的县农机局局长郑学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繁昌县纪委对县农委党委、纪委予以通报批评。
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国民和局考核科负责人刘志祥、官陡街道市容中队工作人员戴群多次公车私用,朱国民、刘志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戴群诫勉谈话。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鸠江区纪委对该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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