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排他人钓鱼公款报销1000多元

江淮晨报 2015-10-21 17:33 大字

[摘要]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晨报讯 10月20日,省纪委官网就芜湖市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繁昌县新林九年制学校校长贾火炬和孙村镇中学副校长鲁斌(主持工作)在旅游风景区安排培训活动并组织旅游问题。经查,2015年7月29日至31日,贾火炬、鲁斌带队联合组织两校班主任及部分行政人员共41人,前往黄山市黄山区中山国际大酒店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期间,先后组织培训人员到芙蓉谷、太平湖风景区旅游,相关人员每人缴纳200元作为旅游景点门票和交通费用。繁昌县纪委决定,给予贾火炬和鲁斌党内警告处分。

南陵县籍山镇千峰村原村委会主任李银松违规用公款安排钓鱼活动问题。经查,2014年4月至8月,李银松先后多次安排他人到千峰村小南海鱼塘钓鱼,并违规审批报销钓鱼费用共计1137元。南陵县籍山镇纪委决定,给予李银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芜湖市广福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尹礼平、副总经理尹鲁平、陶昌龙违规公款吃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晨报记者 于巧妮

新闻推荐

省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芜湖三起事件 警示意义不小

繁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繁昌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