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证到期,还在挖沙大卖 ◎寿光市纪台镇弥河护堤附近一采沙场“吞”掉200亩桃园 ◎经查,该采沙场采沙证已经过期近四个月,属于非法采沙
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寿光市纪台镇吕家二村村北有200多亩桃园,几年时间竟被采沙场挖成了连片的大坑,到现在还有人在采沙卖。连日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沙场虽已办理了采沙证,但已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处于复垦阶段。在此阶段采沙,属非法采沙,寿光市水利局已展开调查。
现场
沙场建在弥河护堤边
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日前他回纪台镇老家办事,路过吕家二村村北侧时,发现原本好好的桃园现在成了一个大水坑。“里面有人开了个沙场,正在往外卖沙子呢。”刘先生坦言,不但桃园遭到了破坏,而且沙场距离弥河河堤仅有数十米之遥,长时间挖沙河堤可能会受到影响。
4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寿光市纪台镇吕家二村。从该村向北大约行驶了1500米后,记者来到弥河边,此处有一条东西向的马路,顺着马路向西望去,路中间有两个阻止大车通行的路墩,但记者看到,其中一个路墩已被破坏。
附近村民透露,因为有路墩的存在,大型车辆无法进入,阻挡了拉沙车的通行,所以就遭到了破坏。记者沿该马路向西大约行驶了600米后,在路南侧看到了刘先生所说的采沙场。
记者看到,沙场北侧建有三间平房,房子周边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水坑,大的百十平方,小的四五十个平方,深度均有七八米,坑内存有大量河水。沙场西北侧距离弥河护堤最近的距离只有十几米,三三两两的桃树孤立在沙场周边。
沙场南侧有一堆高约七八米的沙山,两辆货车停放在沙山旁边,一辆挖掘机正在用碎石填埋挖沙形成的大坑,另一辆挖掘机正在将沙子往货车上装载。沙山附近,一台洗沙机器正工作着,还有一台洗沙机器闲置在附近。两名货车司机及一名沙场工人在现场围观。记者目测,该沙场足足占据了上百亩土地。
◎暗访
现钱现货,沙子抢手供不应求
“沙子怎么卖?”记者随即抓起一把沙子查看质量,表示想购买建筑用沙。“90元一立方,沙的质量你完全放心就行。”一名沙场工作人员说,他们在这儿采沙已经四五个年头了。而水坑中的挖掘机是在用沙石填路,否则采沙将受到一定影响。
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购买大量沙子,价格可否便宜。这名工人称他做不了主,将记者引进了沙场办公室。记者表示沙场现存的全部沙子都要了,且想长期购买。“买的再多也不能便宜,我们这儿的沙子供不应求。而且不能全部给你,我们有长期的合作客户,不少老板都已经定好了。”沙场办公室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们沙场两个水洗的筛子有一个坏掉了,现在产沙量下降,每天产沙500立方左右。
对方还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采沙已经四年多了,如果想买沙,那必须现钱现货。“咱们这儿有检查的没?没事吧?”记者问道。“没事,放心好了,你直接用货车来拉就行。”这名男子说。记者在离开时,有不少货车陆续开往沙场买沙,同时一辆标有国土资源监察的车辆驶入了该沙场。
4月24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该沙场看到,沙场已经停止挖沙。
◎利润
运营四年,这个沙场收入不菲
按照从沙场了解到的情况,记者给沙场老板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天挖沙500立方算,售价90元/立方,一天就能收入4.5万元,按照一年365天计算,该沙场一年收入可达1600余万元。截至目前该沙场至少已经运营了四年时间,由此可见中间的巨大利益。
据了解,自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河道沿岸沙场的审批管理力度后,沙场数量急剧下降。同时,寿光及周边地区建筑业十分红火,沙子的市场需求很大。沙场少了,沙子的需求量却大了,因此一些沙场开足马力加快挖沙速度,甚至采取破坏性手段采沙。
村民
当初每人分红9000元
据了解,该沙场所占用的土地是吕家一村的。记者采访了一名吕家一村村民,他告诉记者,沙场所占用地,以前是桃树园,后来便改成了沙场。“有二百多亩地呢,让沙场老板承包了。不是‘正式\’的沙场,都跟村委商量好了,没人管。”该村民告诉记者。
吕家一村村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沙场所在的位置,由于紧挨着弥河,含沙较多。最早村民们在那种植杨树,后来又种植了桃树。再后来,就让沙场老板承包了。“沙场老板承包了这200多亩地后,每位村民分到了9000元的土地补贴。”张女士说,这200多亩地,实际种植的只有28户村民,但分钱的时候,他们村200多户、七八百人都分到了钱,当时村委都一致同意了的。
水利局
证件过期属非法采沙
4月2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寿光市水利局,一名于姓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在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县市河道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登记,经河道管理单位审查后,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下发采沙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该沙场曾于2011年办理了采沙许可证,到期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目前正处于复垦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复垦阶段采沙者不能再进行采沙行为,否则将视为非法采沙。”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复垦阶段是指采沙单位可以继续将前期采的沙子进行处理,并将其采沙器件等全部撤出。照记者反映的情况看,该单位属于非法采沙。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采沙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的,由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于4月24日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4月26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寿光市水利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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