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完善社保体系筑牢幸福根基
本报讯(记者卢姝言通讯员付慧敏黄海艇)说起刚刚过去的春节,寿光营里镇孙河南村村民孙文兴的脸上乐开了花:“今年俺家置办年货的钱全部是用养老金买的,一分自己的钱也没动用。俺们老农民,也有了退休金,政府的政策真是好啊!”
近年来,寿光市从群众需求出发,从社会保障入手,持续加大投入,全力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工作,托底线保民生,筑牢幸福根基,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2015年,寿光市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投入占到财政总支出的84.6%。
养老金是群众的基础养老保障,寿光在2011年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为了逐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寿光连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1年的每月65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月85元。2015年以来,寿光共为19.1万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保险金1.8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将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让农民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切实减轻了农民的养老负担。目前,寿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760元和340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和420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3.5%。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共为2800余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177万元;为城镇“三无”、低保老年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了生活费171.6万元,切实保障了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同时,寿光连续11年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人月均养老金达到2000多元,2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直接受益。
在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并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的基础上,寿光自2015年9月份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就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偿之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参保患者,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进行“二次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可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5年,共为身患重特大疾病的1300多人发放救助金690万元。
孙家集街道张文胜一家突然遭遇家庭变故,陷入经济困境。寿光民政部门了解到情况后,送去了3000元应急救助金,再加上同村村民的捐助帮扶,让这个家庭暂时缓解了困难。为了解决好群众突发性、临时性、急迫性生活困难问题,寿光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政策,由市财政专门列支救助资金和慈善“12123”应急救助金共计120多万元,对造成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第一时间应急施救。同时,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机制,为全市低保及五保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供养资金。此外,寿光还率先开展了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确保居民遇到人身伤害和房屋、财产安全威胁时,得到及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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