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泰安获生态补偿金230万元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毕凤玲)日前,山东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第一季度生态补偿考核结果。2017年第一季度,泰安市共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金230万元,位列全省第10名。
一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648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464万元,合计发放6017万元。济宁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316万元;潍坊、滨州两市分别向省财政上缴资金220万元和244万元。据了解,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陆松)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有保障。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救助对象15...
潍坊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潍坊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