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一季度发放救助金近1.2亿元
本报讯(通讯员陆松)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有保障。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救助对象157302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1850.3万元。
组织各县市区对困难群众进行调查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摸底统计拟申请救助对象7235人,对898人符合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范围。
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及时下发了有关文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信息5个方面的衔接,对符合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程序纳入低保救助。大力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与15个部门38家单位实现了信息共享,数据源规模不断扩大。
落实和完善低保制度。截至3月底,全市中心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20元和每人每年3900元,其他县市分别达到500元和3800元;全市现有城市低保7393户、12469人,农村低保77582户、124265人,共有2569人退出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9120.1万元。
协调做好市级领导走访慰问敬老院、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工作,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截至3月底,全市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2581人,其中集中供养4731人,分散供养7850人,支出供养金1611万元。市级下发棉被4000床,并为全市1.3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换发了过冬棉衣。
开展了“情暖鸢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55人次,杜绝了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现象发生。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一季度,全市共医疗救助4919人次,其中住院救助4710人次,直接医疗救助支出742.1万元。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季度,全市临时救助2728户次,其中低保人员154户次,特困人员80户次,其他人员2494户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14.6万元。
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遭遇大病、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教育等出现家庭严重入不敷出,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依托人社部门医保结算系统,开发了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暨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和政府供养的孤儿、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开通了一站式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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