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管到位
铜陵讯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因申请探亲、打工日益增多的现象,铜陵县司法局天门司法所严格监督管理外出流动矫正对象,对流动的矫正对象外出前有交待,中间有联系,回家有汇报,外出时间较长的矫正对象定期向所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一次口头或书面汇报。全镇13名外出流动矫正对象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在具体工作中,他们掌握申请外出矫正对象的思想、心理的真实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对批准申请外出的矫正对象做到随时知道流动矫正对象在哪里;知道流动矫正对象在干什么,矫正对象每周定期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寄一份思想汇报,做到周有声音,月见汇报;他们还经常对流动矫正对象的家庭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家庭,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在外的真实情况,鼓励矫正对象家庭积极参与在外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 (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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