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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消费,实惠背后的隐忧

泰安日报 2017-04-12 10:26 大字
 

□记者 田鑫/文 石帆/图

近年来,一些美容美发、婚纱摄影、健身减肥、洗浴游泳、洗车等行业经营者纷纷推出预付费消费方式,但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消费卡后发现,有的商家宣传的优惠、折扣附加条件苛刻,在消费时难以兑现。更有甚者,一些商家突然停业、店铺倒闭甚至店主携款潜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预付费无法消费 消费者“伤不起”

“我在那家美容院办了一张会员卡,卡里充了500元,刚花了不到100元,美容院却不见了。”家住泰山区擂鼓石大街的市民孙女士曾被一家美容院“忽悠”过。

孙女士说,她在朋友介绍下到这家美容院做美容,随后被工作人员以搞促销充返优惠活动吸引,办了一张500元的会员卡,店家又送了她500元。做过一次美容后,孙女士隔了两周再去美容院,发现美容院搬家了,没有留下新地址和新的联系方式,而她卡里还剩900多元。

业内人士透露,美容美体院以优惠折扣、免费体验等噱头招揽消费者,诱导消费者办卡,但不出具发票和任何凭证,致使消费者后期维权时非常困难。消费者的会员卡、优惠卡被加以各种不合理限制条款,店家免除自身义务或增加消费者责任,不兑现承诺的服务。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款,美容机构就会百般刁难。一些店铺经营不善或转让后,原经营者消失,接手人不认账,形成办卡容易退卡难的被动局面。

新泰市民王先生也曾遭遇预付费消费陷阱。他在东方时代广场附近一家快餐店预存500元办理了一张充值卡,但前去消费时,却发现这家快餐店已易主换名,原店主杳无音讯。随后,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调查显示,转让协议里不涉及预付卡退付事项。新快餐店认为,店面已经易主换名,原快餐店与其不存在经营和财产方面的关系,也拒绝为其承担退卡还款等服务。对此,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前要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经营时间较长的经营者,最好与商家签订正规的书面协议,避免误入不法商家设下的圈套。此外,千万不要轻信免费服务之类的承诺。

多重因素影响 预付费消费隐患大

作为一种消费模式,预付费消费目前已渗透到各行各业,从美容店到理发店,从超市到健身房,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

其实,预付费消费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反而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一种双赢,比如消费者通过类似“充1000送200”得到了消费实惠,而商家也借此有了稳定客源。但是逐渐的,这种本来正常的消费模式开始走样变形,不再符合一般化的市场规律。比如,很多商家为了竞争,推出“充2000送1000”,甚至是“充2000送4000”的预付式消费卡。看上去商家送得更多了,消费者得到的实惠也更多了,但是当送的部分超过了消费者充值的部分太多,必然会摊薄商家的利润,导致其不赚反亏,那么风险也就慢慢得到了凸显。一旦商家的经营难以为继,就很难避免倒闭、跑路等情况的发生,这时候消费者就会从“存钱越多优惠越多”变成“存钱越多损失越多”。

预付费消费模式从原来的炙手可热到现在的声名狼藉,是多种作用力的结果。商家的诚信意识淡薄,消费者的盲目追捧,监管的滞后,法律的缺失等,这都是需要在今后该完善就完善,该补课就补课的地方。

消费者盲目追捧。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提高防范心理,加强自我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预付费消费模式,建立在双方都能遵守契约的基础之上。可在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商家和消费者都有破坏契约的可能性,尤其是消费者对商家一走了之的风险防控缺乏手段。当下预付费消费模式混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违约成本不高的现实。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信任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给预付费消费模式戴上“紧箍咒”,不仅是在守卫诚信,也是在维护公平正义,笃定公众对市场的信心,激发市场的生机和活力。

市场监管存在盲点。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碎片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的当下,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原本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可是预付费消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空白地带,让消费者正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不论是法律规范上存在着边缘地带和夹缝地带,还是市场监管上存在着盲点和“空子”,预付费消费模式让一些消费者“伤不起”。

加强监管 让预付费消费更放心

减少预付费形式引发的消费纠纷,需要多方合力。

第一,加强预付卡资金监管。按照商务部2012年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定规模的企业发行预付卡需在发行后30日内到商务部门备案,并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以对企业违规时形成约束。预付卡消费模式在各地已十分普遍,但市场主体发预付卡无准入门槛,相关法规缺乏强制力,备不备案基本靠自愿自律,事后监管又普遍疲软。这给市场主体通过滥发预付卡大肆圈钱、非法集资、恶意诈骗等提供可乘之机。有鉴于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预付卡发行审核制度,将发卡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商业履约情况、社会信用水平等要素纳入审核范畴。除此之外,还应加强预付卡资金监管,发卡主体预收的资金要委托指定银行进行管理,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第二,完善法律体系。当下预付费消费模式“乱花渐欲迷人眼”,源于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违约成本不高的坚硬现实。一方面要完善法律体系,将预付费消费模式纳入社会治理的网络格局;另一方面要让已有的规章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双管齐下,预付费消费模式才不会成为法外之地。在消费者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预付费消费模式显然不能“野蛮生长”。只有加强信用管理,将商家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才能提高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只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老百姓才会有消费的欲望和信心,市场经济才会有生机与活力。

第三,预付费消费要谨慎。消费者应该多做比较,仔细考察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在购买产品时,应当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合同中应明确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充值后应及时消费;消费结束后,切记妥善保管协议、票据等消费凭证,尽量保存店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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