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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苹果”翻新机 消费者投诉获退款

泰安日报 2017-03-01 09:51 大字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王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用这话来形容翻新机,也许再恰当不过。当下,令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是,为数不少的二手手机经翻新后,被当做新机销售,其中知名品牌的高端手机被翻新的居多,而没有经验的消费者很容易上当。近日,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就接到了一起将二手手机“整容”后,冒充新机售卖的消费纠纷。

日前,新泰市民王先生在某手机城花费5999元分期购买了一部iPhone6s Plus美版手机。使用时,王先生发现该手机的充电器、卡针及其他配件均非原装,且手机电池也有损耗。随后,他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手机序列号查询,发现网站上显示的手机激活日期为去年9月份,比自己购买日期要早得多。也就是说,王先生不是这部手机的第一位主人,他买到的是一部翻新机。王先生对此非常不满,立即前往手机城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不承认手机为翻新机,拒绝退货。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求助。在核实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对商家这一不诚信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商家承认了错误,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并同意退货。

针对消费者如何辨别手机是否是翻新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对手机外壳、气味以及数据线接口等进行查看。新机外壳接合紧凑,缝隙处平整光滑,无毛刺;翻新机一般采用仿原装外壳,缝隙处不平整,有毛刺,而且手机外壳上下两部分容易出现闭合不紧、留有很大缝隙的现象。新机翻开盖有一股淡淡的檀香味;翻新机尽管外壳光滑但不够干燥,卸下电池后有橡皮味、塑料味或化学剂的气味。除此之外,由于充电器插头、数据线长期插拔的缘故,翻新机充电接口会出现难以消除的黑色划痕。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在购买手机后一定要保留发票等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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