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沟镇 突出“五抓” 前移关口防治“微腐败”
本报2月28日讯(通讯员 赵业广 王敏)泉沟镇纪委适应监督执纪工作“四种形态”,把村干部作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针对有些村在资产管理中存在关系交易、人情交易的实际问题,突出抓好“登记、制度、流程、公示、监督”五个关键环节,前移关口防治“微腐败”。
突出抓好“资产资源登记”。春节过后,泉沟镇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镇32个村资产资源存量情况集中开展了清理清查,共清查126项,进行了逐一清查登记,建立了台账,托清了家底。明确要求村里1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和300元以上大宗商品和服务采购,必须由镇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镇纪委、经管站不定期到各村检查,发现有隐瞒不报、暗箱操作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应招尽招。
突出抓好“制度约束”。健全完善了泉沟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暂行规定》、《村级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农村产权交易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把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镇农经管理人员列为责任追究对象,详细列举了20种违规违纪行为,明确了处罚方式。
突出抓好“交易流程”。梳理明确了交易中心“八项”职责,“十三项”交易范围。健全完善了交易指南和工作流程,绘制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流程图,实行“拟定方案、民主决策、申报审批、发布公告、组织实施、签订合同”六步操作法,做到清晰有序,一目了然。统一印制了规范格式文本,确保整个交易过程操作简单明了、严谨有序。
突出抓好“全过程公开”。将交易活动全部纳入镇交易中心进行,实行“交易信息、交易环节、交易结果”全程公开,按照“四议三公开”程序办理。所有交易资料均通过互联网、公开栏进行公示;交易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招投标结果分别在镇、村公开栏公示3—7天,群众无异议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
突出抓好“评审监督”。中心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需要交易的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并组建了由5名市、镇专业人员组成的资产交易评审小组,实施严格的评标、定标。镇纪委对评标过程实行现场监督和实时监控,监督人员可随时调阅评标现场记录,保证了交易的真实性。通过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约束了村干部行为,从根源上防治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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