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整治建设宜居乡村

拂晓报 2021-02-04 09:56 大字

乡村振兴的三大任务之一就是农村宜居宜业,而达到宜居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使环境整洁有序。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来自科技界别委员、市城管局副局长、萧县青龙镇路口村第一书记邱宏瀛,针对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邱宏瀛告诉记者,他驻村工作多年,是乡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深知此项工作的难度。一是乡村基础设施落后。村与村之间相连的道路多为3.5米—4.5米的水泥路,自然庄之间相连的道路多为3.0米—4.0米的水泥路,自然庄内的硬化路面缺失明显,户户通的村子极少,不仅道路长度不足,而且除主路面外,道路本身的配套设施等基本没有或残缺,路面灰尘较多,雨水、生活污水排放受阻,道路环境较差。二是工作队伍薄弱。目前,在乡村从事环境整治的队伍主要有两支,一支是县(区)相关部门统一招标的保洁公司,基本是对主路面简单捡拾塑料袋等和收储、转运垃圾桶内垃圾;另一支是村组织的主要由公益岗位组成的队伍,主要对村内集中堆放的垃圾和杂草等进行清理,缺乏专业的治理人才队伍。三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足。少数群众环境意识缺失,有的“从众”心理较重,你在门前堆放杂物,我也在门前堆放杂物;你把生活污水往路面排,我也把污水排在外面。极少数群众甚至不配合整治工作,阻拦村里组织的统一清理行动。

经过认真调研和思考,邱宏瀛就做好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建议。首先是加强群众教育。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成败的关键是群众的自觉性和参与度。只有不断强化群众教育,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培养良好的环境意识,充分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让群众自觉地“各扫门前雪”,不乱丢生产生活垃圾等,按指定的地点倾倒。其次是加大投入。既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硬化面积和绿化,解决乡村内裸土问题,又要加强保洁队伍、设施建设,解决好垃圾清扫、收储、清运、处理等环节,同时还要增加日常维修费用,及时更换毁损设施,及时修补破损路面,维护好绿化苗木。再次,环境整治工作要持之以恒,要做到对村进行分类指导,制定标准,不能一刀切;要坚持常态化督促,不能简单评分排名;要层层加压、层层负责,夯实责任,不可用检查代替工作。 本报记者 傅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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