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阳光低保”让6.5万困难群众受益
本报讯 目前,萧县“阳光低保”共保障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0028人,占城镇人口的6.84%;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4863人,占农村人口的4.5%。今年以来,该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931.697万元,惠及全县6.5万人城乡困难群众。
近年来,萧县本着“透明申报认定程序,全力打造阳光低保”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动态管理目标,让“阳光低保”温暖每一位困难群众。为推进城乡低保阳光操作,使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高,操作性强,群众认可度大,萧县积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由居(村)民户主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过居(村)委会配合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对申请人的户主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等在本居(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进行验证,对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全面了解,对申请人家庭状况正确评价,做到入户调查率达到百分之百,确定保障对象及标准,形成统一意见,审批后进行长期公示。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把低保金发放到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手中。萧县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制度,低保资金通过银行以“低保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户。不仅加强了对低保金的管理,还让低保户按月及时领到“低保金”。
同时,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居民实施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确定每年每月10日为核查日,每季第一个完整周为审核周,每年3月份为审核月,按程序及时办理新增、提高、降低或者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重点加强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核查力度,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从而使该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阳光。
(林涛 本报记者 马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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