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激励机制让村官更有干劲
本报讯 “自从实施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村干部待遇比以前好了很多,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空前提高,现在村‘两委\’人员实行坐班制,村里的群众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找到我们,我们也可以及时帮助村民解决问题,大家现在都是‘争着干\’、‘比着干\’!”泗县屏山镇老山村党总支书记赵光玲高兴地说到。
2016年,泗县把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纳入民生工程,印发《泗县2016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提升功能、激发动力”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和村干部幸福指数。
全面提升村干部基本报酬。切实做好村干部报酬调整落实工作,2016年起开始执行新的报酬标准, 村干部正职年平均报酬提高到2445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年平均报酬提高到17000元,达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村干部报酬每三年至少调整增长一次,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规范村级运转经费管理。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每个村都有基本的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的专项经费。2016年全县共拨付村级运转经费1325万元。同时,明确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运转经费的50%。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乡(镇)、村(居)将依据相关财经纪律,严肃追究乡镇、村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认真落实村干部“三项保险”。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在此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为所有村干部购买了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月份,该县累计支付村干部“三项保险”资金216.15万元。同时继续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实现补助发放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 (周璞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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