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商投诉泗县丁湖镇政府:“活干完了钱却难讨”
■ 本报记者 胡明兵 实习生叶倩颖
“钱终于拿到了!”8月13日,老韩打电话告诉记者。
老韩一直在泗县搞建筑,他告诉记者,2015年,泗县丁湖镇政府对“民政综合楼附属工程”进行议标。议标内容为建设围墙、水泥地面、室外绿化等,宿州市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2015年7月25日,他代表天工公司和丁湖镇政府签订合同书,工程实际由他负责施工,好在工程顺利结束,没出什么岔子。 2015年8月29日,丁湖镇政府对该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为,该工程评定为合格,可以交付使用。2016年1月28日,经审计,该工程审定金额近40万元。
工程结束后,老韩才真正体会到“活好干,钱难讨”的辛酸。为讨要工程款,老韩可谓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可还是没有结果,其中艰辛,无人能体会。老韩说,他找镇党委书记喻凯,喻书记说这是民政局的工程,让他找民政局。他去找民政局,民政局领导说这工程是丁湖镇政府建设的,应该由丁湖镇政府付钱。一来二去,双方都不愿付钱,他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经过不停的努力,他了解到,县里已经把工程款拨下来,但丁湖镇不愿支付,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
对民政局和镇政府的扯皮,老韩本人认为,这钱应该由丁湖镇政府来出,因为工程位于丁湖镇,合同他也是和丁湖镇政府签的,跟民政局没关系。老韩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丁湖镇时任领导李某出具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写道:2015年,上级巡视组来镇巡视工作及群众之家服务大厅不符合上级规范。镇党委政府考虑到办公及接访、服务大厅等问题,决定把民政所装修使用,所需费用由镇党委书记喻凯同志和镇长苌荣同志联系民政局协商解决。当时是喻凯书记和苌荣镇长安排他联系施工方老韩负责建设一切事宜。
为详细了解情况,记者首先联系了泗县民政局领导,他表示,此工程原本是民政所,现在其实已经是丁湖镇政府的服务中心,工程款问题需要协调解决。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至泗县政府某分管领导处,该领导说据他了解,该工程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超标问题。
对该分管领导的意见,老韩认为,附属工程他严格按照合同施工,不存在超标问题,“这肯定是有人向县领导汇报了假情况,误导了县领导,活干完了钱却这么难讨! ”随后,老韩将相关资料送给该领导,以证明自己并未超标。
经过记者前期多次和相关领导的交流,记者最后联系了丁湖镇党委书记喻凯,他未接电话,记者只能短信于他,他回复短信表示:“工程款已经批下来,近期即可拨付。”8月13日,老韩告诉记者,钱终于拿到了。他对此很不能理解,“工程款早就拨下来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丁湖镇政府就是不付,非要我找了记者、找了县领导之后才付呢?镇政府领导的工作作风是不是该改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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