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民政局构建未保体系完善福利政策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保障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等工作中,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实现“花开童年”。
构建未保体系,强化基层力量。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于今年6月1日并入12345服务热线后,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受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心理疏导等。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关爱保护网络,建立困境和留守儿童动态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精准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困境儿童3.9万名、留守儿童2.2万名,已全部完成摸排走访并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聚焦儿童关爱保护重点领域,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等7项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关爱保护体系。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置儿童保护督导员和主任。各县(区)民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遴选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政策宣讲。
提升保障水平,开展孤儿助学。目前,宿州市277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206名集中供养儿童享受每人每月1510元基本生活补贴。1-11月底,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854.47万元,惠及2977人。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在读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每人一次性发放0.5万元助学金。2021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09.8万元,惠及70余名孤儿。
扩大保障范围,推进转型升级。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重病和贫困家庭儿童,按照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打造为“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截至目前,完成残疾儿童训练任务数989名,投入资金949.44万元。安装儿童假肢矫形器任务数75例,投入资金37.5万元;适配辅助器具任务数66例,投入资金9.9万元。通过开门办院,主动与县(区)民政部门对接,对发现的家庭监护能力不足的儿童,动员监护人送至福利院,目前已接收各类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21人。
(本报记者 刘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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