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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光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拂晓报 2016-10-25 22:07 大字

[摘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光

在1月8日召开的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光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时说,过去的四年,是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四年。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向上、向前、向好发展态势。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全局服好务”的理念,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细化保障经济发展举措。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制定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6个规范性文件,出台70余项措施,切实将服务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

致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依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47人,提起公诉396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3人,提起公诉63人。

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环节,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92人。扎实开展打击破坏能源资源专项工作,在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等环节,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19人。

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协同有关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7人;立案侦查了全省首例“地沟油”背后渎职犯罪。严肃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查处犯罪嫌疑人345人。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32人。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16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214人、不起诉25人。

健全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开通12309免费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开展“群众工作年”活动。实行上挂下派、年轻干警轮岗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努力提升检察人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52件次、清理涉检积案51件。

三、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四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836人,提起公诉10970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对重大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做好预警处置、教育稳控等工作。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1952件民事申诉案件,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配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帮助572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2136名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检查,防止脱管、漏管。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网络环境。

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在为期一年半的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7件26人,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四、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按照突出重点、规范行为、提高质量、增强效果的总体要求,努力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四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0件495人,其中科级干部60人、县处级干部13人,大案214件、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7件,起诉到法院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加大追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历年在逃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嫌疑人33人。

不断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四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4件13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8件、司法工作人员28人、行政执法人员38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呈现出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良好局面。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03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工程招标单位提供查询服务14138次。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避免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7万余人次。

五、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2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9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98人、追加起诉385人。

加强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推行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措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2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176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5人。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和监控联网,及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促进依法文明监管。

六、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对检察工作的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选准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市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53名优秀年轻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大力推进全员轮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等制度,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年”活动,查找风险、划分等级,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规范执法、办案安全、信访接待、警车使用等进行明察暗访107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由市检察院统一选任18位人民监督员。深化检务公开,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征求群众意见1.6万余人次。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5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其中3个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楼投入使用,砀山县检察院已竣工、灵璧县检察院正在抓紧建设中,全市检察机关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检务保障条件明显改善。

张晓光在报告中说,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宿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责无旁贷的担当意识,更加有力服务宿州崛起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和推进,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以求实创新的工作理念,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把维护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平稳发展态势。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与查办职务犯罪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以从严治检的坚定决心,更加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始终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准确把握大局、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强化自身监督为保证,毫不松懈抓好队伍廉洁自律,提升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四、以积极主动的诚恳态度,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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