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一学校教室风扇掉落致学生轻度毁容
新华社南宁11月4日电(记者
管
浩)
正在课堂里认真听课,教室天花板上的吊扇却突然坠落砸到自己头上……灵山县一名中学女生就经历了这样的惨剧。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判校方负全责,向学生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灵山县法院介绍,2013年10月8日,灵山县某中学初二女学生黄某正在教室里听课,位于她上方天花板上的吊扇突然坠落,转动的风扇叶片刮到黄某的左脸颊,她脸部及眼角顿时鲜血直流。虽然事发后黄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但她嘴角至脸颊处却留下了一道长达6厘米的疤痕,已经构成轻度毁容。
法院披露,事情发生后,本来乐观开朗的黄某开始变得自卑,整天郁郁寡欢,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黄某父母为此忧心忡忡,多次与校方沟通,向校方索赔。多次索赔无望后,黄某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学校进行赔偿。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校方赔偿黄某后续治疗费用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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