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消保委出马! 消费者,有的汽车故障频发车主获延保五年

半岛都市报 2019-03-15 01:54 大字

服,回家检查时发现服装名牌与店铺品牌不一致,认为是套牌销售,于是立即返回品牌专柜要求退货,但被店员拒绝。

经查,该专柜销售的部分服装确实存在标牌与品牌店标不一致的情况,商家对此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工作人员据此认定该商场存在欺诈行为,经与刘女士联系沟通,最终商场为其退货退款,并给予赔偿。同时,市场监管所对商场的欺诈行为另案查处。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未告知消费者所购服装品牌与店铺门头品牌不一致,且衣服吊牌与水洗标所标注的成分也不一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欺诈行为,应当为消费者退一赔三。

食品广告要真实

不要误导消费者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消保委大场分会接到消费者雷先生投诉,称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黑糖姜茶手工古法黑糖块姜茶礼盒伴手礼品”,商家宣传黑糖姜茶具有药效和保健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雷先生认为商家宣传黑糖姜茶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偏离了商品的本质,属于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营者在电商平台店铺的商品详情网页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由于涉嫌违法行为,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大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认识到已违反《广告法》。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由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为消费者雷先生退还376元货款、赔偿600元,并保证今后在食品广告中不会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

案例评析:商品详情网页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消费者雷先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支持,除退回商品价款之外,还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并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移送行政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

购物时不慎摔伤

超市赔偿1.7万元

孙女士在市北区某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被诊断为肱骨骨折,不得不住院治疗,期间超市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孙女士之后向市北区消保委投诉,称因超市未在显著位置标注警示标志,导致自己摔倒,要求超市给予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消保委启动人民调解机制,超市提出,消费者购物时自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不慎摔倒,超市第一时间将消费者送往医院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已经尽到了义务,无法满足消费者提出的全部赔偿要求。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签订和解协议书,由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7374.21元。

案例评析:经营者未对消费者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明确的警示标志,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害,理应承担相关责任。

家用车故障频发

经营者延保五年

平度市消权保委受理一起家用汽车质量问题投诉。消费者冷先生称,其购买的某品牌汽车,自购买日起不断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在里程7000公里时发动机出现异响,更换发动机后仍未排除故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处理未果,投诉要求换新车。

消保委多次联系经营者,其称倒车影像失灵等问题已按照三包规定维修,发动机已通过更换配件的方式排查,未发现质量问题,更换发动机并非因为质量问题,只是按照消费者要求继续排查故障,异响也并非质量问题,但无法给予合理解释。消保委组织厂家技术和售后部门、4S店、消费者当面协商。厂家技术部门利用检测仪器,对车辆全面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试车发现异响只在极端情况下出现,是共振造成,不属于质量问题。经调解,经营者同意对该车辆延长包修期五年或10万公里(协议达成日起计算),补偿交通费等5000元(加油卡)。

案例评析: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符合退换车条件方面。消费者所购汽车在法定时间内未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消费者所购汽车有7次维修记录,但符合发动机维修或更换的仅有2次,且是在无法判定质量问题情况下进行。综上,消费者所购汽车不符合退换条件。此案中,消费者无法举证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厂家出具整车检测报告的基础上,接受调解是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8

9

10

新闻推荐

平凡岗匠心不凡

全国妇联下发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1986个单位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1000名个人授...

平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度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