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王”,别总认为你无责:行人乱穿马路或获罪
在四川省高院20日召开的“关于打击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信号,随意横穿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与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行为一起,被列为六大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主要成因。而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没有限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定是机动车驾驶员,因此,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这意味着,横穿马路酿事故,行人也可能被判交通肇事罪——
只为少走几步,不惜穿过滚滚车流去“跨栏”;不看红绿灯,只看车辆多少;不走人行道,想在哪里过就在哪里过……每天,在内江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翻越栏杆过马路无时无刻不在上演。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关于“横穿马路酿事故,行人可能被判交通肇事罪”这一点,不少市民称没听说过。在不少市民心中,闯红灯、翻栏杆看似危险,但其实风险不高,认为只要“多留个心眼”就会没事的不在少数,因此为了节约几秒钟的时间,他们宁可“铤而走险”。
◇本报记者 丁洁 实习生 张小丽 文/图
街头:
“闯王”比比皆是 行人守法率远低于车辆
在内江市,新上城、晏家湾、四方块、西林大桥南等地,向来是市中区几大堵点,也是让不少司机感到头疼的地段,不仅仅是因为堵,还因为这些地段人车争道、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尤为突出,稍有不慎便会酿出事故。
11月24日下午2时许,笔者在新上城人行天桥上驻足不过5分钟时间,竟有8人先后从天桥下跨栏而过。他们中既有老人、中年人,还有带着孩子一起“跨栏”的年轻妈妈。只见他们在滚滚车流中亦步亦趋,寻到“空当”便穿梭、“跨栏”,看上去十分危险。
在晏家湾,行人横穿马路现象更为突出。晏家湾车站前后不过百米的环城路上,密集车流中随时都能看到“闯王”的身影。即便出晏家湾车站不远处就有一处供行人通行的斑马线,还是有人在斑马线以外的地方“跨栏”。
而在新上城另一侧的双洞路,这里没有人行天桥,仅有信号灯。记者看到当人行道附近的红灯亮起时,多数行人依旧过马路,而且都是只看车辆不看信号灯,在机动车的间隙里穿行而过,车多时就站在路中央的车流中等待时机。
“经过的车子速度一般都不快,主要是行人闯红灯的太多!”附近小卖部的店主告诉笔者,由于这里人流量大,汽车到这里一般都会减速,因此行人在这里闯红灯的现象比较常见。
无视红绿灯,想在哪里过就在哪里过,这种“乱穿马路”现象,在道路狭窄的市中区是这样,而在交通条件相对较好的东兴区,也不少见。
下午3时,桐梓坝小学和一中还不到放学时间,东兴区东桐路车流稀少,速度大多较快。即便是这样,也还是有人“冒着生命危险”横穿马路。在附近做生意的店主看来,由于“走捷径”的人太多,一中门前的人行天桥几乎成了摆设。
一位刚刚跨过隔离栏的市民坦言,自己也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但总觉得城里面车辆行驶速度缓慢,而汽车遇到行人时,总会避让“三分”。因此,他认为“只要多留个心眼,按车辆的速度‘见缝插针\’就没事”。
据相关报道和调查,在任何城市,“中国式过马路”都是令交管部门头痛的事,这种现象既普遍又防不胜防。据交管部门分析,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而道路设施和管理设施不完善,是导致行人不能遵守交通规则的另一个因素。
记者了解到,为了减少行人乱穿马路现象,交管部门采取了在城区道路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增设路口交通信号灯控系统、修建交通渠化岛等措施,减少行人二次过街距离和时间,以诱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但即便如此,“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在内江市仍然相当普遍。据调查,在信号灯控路口,内江的行人守法率为42.6%,远远低于非机动车(65.7%)和机动车(85.2%)。
争议:
违规不担责 总有人“用生命”过马路
如果因为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淡薄,乱穿马路导致机动车避让不及,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最后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人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行人被控交通肇事罪,四川省目前还没有先例。
今年9月,家住东兴区平安路的市民王泽全不慎压到一个正在过马路的老人的脚,老人在倒地瞬间将股骨头摔成骨折,至今,王先生已经垫付了6万多元的医药费。老人在过马路时并没有走斑马线,他自己也坦言是“没有看到”王先生的车,但出于人道考虑,王先生还是将责任全部揽了过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事故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交警部门也会认定碰撞的车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和速度,最终的主责会被扣到机动车上来,行人不是主责或者全责,就不可能被认定为负有刑事责任,这也让很多机动车司机感觉到有些“冤屈”。从《道法》的规定来看,人与车在道路上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法律要求机动车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要求机动车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行驶。
在实践中,闯红灯的行人一般被定为主责,而机动车则承担次要责任,但行人仍将获得少量赔偿。于是,问题就来了,很多机动车司机表示疑惑:“为什么明明是行人的错,还需要让机动车司机来承担一部分责任?”
家住东兴区榕树巷的市民赖金国就认为,良好的交通秩序不能仅仅只是依赖于机动车一方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大家都有一种维护秩序的意识。他曾经到韩国旅游,当时导游就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因为闯红灯或者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而被车辆撞了,司机是不会负责的。所以,在韩国,很多车辆都是疾驰而过,也很少看到那种大规模的不按规则横穿马路的现象。而纵观“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因为人们都本着“过就是了,你总不敢撞我”的想法,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想穿就穿,肆无忌惮。
“如果是行人交通违法导致事故,他肯定应该承担责任。但实际上很多驾驶员都没有计较,如果车辆受损较小,通常不会找行人索赔,而是自行处理。”内江市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保险工作人员吴女士介绍,从另一方面来讲,即便遇到车辆受损严重,也找得到肇事行人的情况,由于行人通常没有买保险,一旦对方无力赔偿,车主也只好自己揽下责任,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最不愿意看到的是行人被撞伤的情况,这样一来,车主即便没有出现交通违法,也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吴女士介绍说,在她处理的一些案件中,就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还从来没有遇到司机撞了人完全免责的情况。
正是如此,不少司机都表示,最怕遇到那种乱穿马路的行人,尤其是一些老年人,过马路不看信号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天桥。
说法:
横穿马路酿事故
行人或被判交通肇事罪
今年11月1日,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京首例行人交通肇事罪案件。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横穿马路,造成骑电动车的老汉徐某某避让不及,撞上李某某后摔倒死亡,李某某逃离现场,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因李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死者家属26万元,且死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故检方同意对李某某适用缓刑。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此案为“中国式过马路”者敲响了警钟。
20日省高院召开“关于打击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的新闻发布会,提出“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信号,随意横穿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与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行为一起,被列为六大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主要成因。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没有限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定是机动车驾驶员,因此,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一旦被认定为承担主责或全责,不排除这部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这意味着,行人不按规则横穿马路酿事故,或被判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人闯红灯、乱穿公路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被控交通肇事罪,这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其实是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自然是一个利好消息,“这有利于责任的明确划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精神。对行人能够形成警醒,对于营造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也是一种有力保障。”
家住市中区环城路的林正权认为:“机动车在路面上行驶,本身就应该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给自己留足应急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出事,机动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情节的轻重和影响的大小,来判断是否应该定罪,“但无论如何,这对于广大行人来说是一种警醒,对于营造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也具有积极意义!”
行人乱穿马路引发抓扯、车祸 悲剧仍不能让人警醒
在省高院统计的涉道路安全犯罪成因里,部分行人交通安全观念淡薄成为一大因素。省高院表示,部分行人无视交通信号,闯红灯、抢道、随意横穿公路,甚至随意在机动车道行走,横穿高速公路等,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隐患。而在内江市,因行人闯红灯、抢道、随意横穿公路等引发的纠纷、车祸也屡屡见诸报端。
据媒体报道,11月16日上午11时45分,一辆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从东兴区客运站驶向西林大道,看到前方绿色的交通指示灯,司机一如既往地正常行驶。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刚到汉安大道与西林大道的十字路口准备左转,三名市民赫然映入眼帘,着实吓了他一跳。
“你眼睛瞎了啊,没看到是红灯啊……”发现情况后,轿车司机立即采取紧急刹车进行避让,虽然最终有惊无险,但轿车司机的心情在“大起大落”的转变之后,忍不住就对闯红灯过马路的市民骂了几句,随后双方就开始争吵,没多久更是发生了抓扯。最后,在交警的现场调解下,这场“闹剧”才算划上了句号。
据不少司机吐槽,像这样因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引发的骂战,城区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更为严重的是,因乱穿马路酿出的车祸也层出不穷。
5岁女孩横穿高速,被疾驶的私家车撞飞;321国道上老人过马路被撞,后遭碾压死亡;资中县银山镇12岁小男孩放学回家吃午饭,在穿越铁轨的瞬间,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火车撞上,最终不幸身亡……在百度里搜索“内江车祸”,类似的新闻触目惊心。每次车祸发生后,扼腕叹息者不少,反省者众,但悲剧却仍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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