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统年间累官至广东布政使——威远人梅应魁稽考
◇陈廷德 文/图
梅应魁,字斗南,生卒年月不详,威远县人。梅应魁可能生活在元末至明正统年间。据《明一统志》记载:“梅应魁,威远人,洪武间为宁波府推官(明朝府推官为正七品,掌理刑名计典),累官至广东布政使。”《明一统志》又记载:“梅应魁,洪武间为宁波府推官,惟务宽卹,不事苛刻,鞠狱善察情伪。民有邵观,奴殴其妻陆氏陆潜之母,家母匿之,诬观奴打死,久不决。应魁鞠之,繫其母,少女来馈,绐之曰姊何不出?女遂漏言,亟获陆氏,邦人服其明。”
据《四川通志》记载:“梅应魁,威远人,洪武中为宁波府推官,不事苛刻,办鄞县民邵观之诬,人服其神明。永乐三年(1405)应求贤,荐升刑部郎中,历广东布政使。”
据《浙江通志》记载:“梅应魁,《嘉靖宁波府志》威远人,建文三年(1401)为宁波府推官,惟务宽卹,听决狱讼善探情伪。时鄞邑民邵观,奴妻陆氏潜之母家,其母辛匿之,反诬婿杀氏,观奴逮捕,不胜拷掠,遂诬服,第无迹可徵,久不能决。上于府,移应魁鞠之,乃并系辛氏于狱,未得其情。一日辛之少女来馈,命收于僻处,绐之曰:姊何不出,令汝来馈。至是女惧,乃漏言曰:姊在某处,令某同来探母消息耳。于是亟捕陆氏至,辛乃服。仕终布政使。”
据《福建通志》记载:“陈逊……永乐乙酉(1405)举人……壬辰(1412)第进士……擢监察御史,奉命按北京河间盐场,奏官吏奸弊,逮运使梅应魁等数十人。”
据《广东通志》记载:梅应魁于明正统中任广东右布政使至明正统十年(1445)卸任。
从以上史料可看出,梅应魁曾先后出任宁波府推官、刑部郎中、河间盐运使、广东右布政使,莅仕50余年。
据清乾隆《威远县志》记载:梅应魁是明洪武威远县的举人和进士。但是,以上《明一统志》、《四川通志》等,对梅应魁是否是进士均未注记,《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中,明洪武进士亦没有梅应魁之名。需要提及的是,《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对明洪武十八年乙丑科(1385)进士题名碑录作有注释:“本科因榜眼练子宁、探花黄子澄在永乐时被削籍置法,明成祖下令将本科题名碑仆毁,因此,《碑录》中有很多进士阙名。现在虽经检查各省通志及其他资料补充了一部分,但仍不能完全”,且梅公在明洪武间已出任七品推官,因此,笔者认为:梅应魁很可能是明洪武十八年乙丑科碑毁阙名的进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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