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通报5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广西日报 2019-06-26 07:36 大字

2018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6991件,判处犯罪分子8203人

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1912件,判处犯罪分子2419人

本报南宁讯(记者/王春楠)6月25日,自治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参与禁毒工作情况,并公布5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公布的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周伟定、梁夏制造毒品案,因其跨省合作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而广受关注。周伟定、梁夏伙同他人非法制造毒品氯胺酮,被公安人员现场查获氯胺酮共计519.6451千克,以及大量原料及制毒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法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判处并核准死刑。此外,这次公布的外籍人员阮某走私、运输毒品案,金其勇贩卖、运输毒品案,林春维贩卖毒品案,黄旭平运输毒品案等,也均属罪行极其严重的案件,被告人均判处并核准死刑。

据介绍,2018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6991件,判处犯罪分子8203人。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1912件,判处犯罪分子2419人。面对严峻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全区法院始终毫不动摇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宗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注重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强大禁毒合力,扩大禁毒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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