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三个子女 房产证该记谁名下

南国早报 2018-05-17 16:26 大字

南国早报 全君兰整理

父母有一套房,三子女怎么分

谭女士问:我是南宁市江南某局退休职工的家属,老伴几年前过世了,目前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2010年单位集资建房,现在准备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为了避免他们兄妹三人以后出现纠纷,我该把房产证办到谁的名下?

刘真武律师解答:这套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房屋的一半份额归夫(或妻)独自享有,房屋另一半由另一方及子女同等份额继承。因此,你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去办证。也可以一家人协商处理,看谁放弃继承的,谁愿意要房,谁不想要房子的只想要钱的,都可以在了解到所有人的具体要求后拿出解决方案,从而避免纠纷。

签了协议被拒付款,债权人怎么办

李先生问: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去年12月,我和公司的另一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我将股权转让给他,他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金给我,今年3月31日前必须付清全部转让金。但截至目前,他仅支付了一期转让金,我找他协商,他就一直躲着我,最近还给我发短信说协议无效,要求我把收到的转让金退给他,我该怎么办?

潘莉莉律师解答:如果你们公司章程并未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特别的约定,那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你有权将股权转让给对方,对方也应当按约定向你支付股权转让金,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建议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余下的股权转让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单位未购买社保,职工如何维权

梁先生问:我儿子去年8月开始在地铁一号线做安保工作,每月工资2200多元,但至今公司都没为他们购买社保,请问该怎么办?

刘真武律师解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因此,建议你儿子凭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条等材料到南宁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要求单位依法补交社保。同时,也可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5月17日(周四)值班律师

下午 骆玲 广西慧拓律师事务所,擅长离婚、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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