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女被判无权继承母亲房产,但她霸占房屋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强行开锁腾房移交养女
今报南宁讯(记者庾琳)打了4场官司,母亲的房产最终判给了养女阿英,亲生女冯丽不服,一直霸占着房屋赖着不搬,拒不履行判决义务。4月1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强行开锁,腾空该房屋。
昨日上午9时许,兴宁区法院派出十几名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南宁市友爱路一栋住宅楼3楼的一套房。该房大门紧锁,敲门许久均无人应答,执行法官只好叫来开锁匠,强行开锁。
该房是两房一厅,屋内一片狼藉,布满了灰尘,沙发和床上堆满了衣服。在各方人士的监督下,法官和法警开始登记并清理物品,将属于冯丽的衣物、洗衣机等物品暂时一起放在其中一个房间内,贴上封条,暂由申请人莫先生(养女阿英的丈夫)一家保管。同时,该房屋换上新锁,移交给新主人。如果冯丽想拿回自己的物品,需跟法院联系。
此案缘何到发展到这一步?据介绍,为这一套房产,阿英和冯丽先后打了4场官司。阿英原是冯丽的表姐,但从小就被冯丽父母收养,改为冯姓,被养父母以“大女儿”相称。莫先生说,冯母病逝前,他们夫妻一直在身边照料她。后来,冯母请来见证人,立下遗嘱,声明要将该套房屋全部留给阿英,遗嘱交给阿英的女儿保管。
作为父母的亲生女,冯丽不服,将阿英告上法院,争夺房屋的继承权。她认为,阿英只是她的表姐,父母并未办理什么收养手续。阿英一审败诉后,收集派出所证明和户籍信息等各种证明,反诉冯丽。二审查明事实后,作出终审判决——按照老人的遗嘱,该房屋归阿英所有。
虽然房屋权属已确定,但冯丽拒不交出房屋。于是,阿英又状告冯丽,该案一、二审均判决冯丽在10日之内搬出房屋。
法官表示,判决生效后,冯丽既不居住也不腾空房屋,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也到冯丽现在的住处送达执行通知书,但都无法找到她的下落,所邮寄的执行通知书也被退回。法院最后只好依法公告送达。
同时,冯丽银行账户内的2000元被冻结,预用于执行费、迟延履行金以及腾房费用。冯丽曾打电话到法院要求解冻账户,法官要求她到法院配合执行,但她明确拒绝。
今年3月26日,法官在该房屋处贴出腾房公告,要求冯丽腾空该房,并电话告知冯丽公告内容,如再不履行,法院4月1日上午9时30强制执行。不过,昨日直到法官执行结束,冯丽都未出现。(文中阿英、冯丽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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