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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南宁日报 2016-09-19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子贤 通讯员南纪宣)近期,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大力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了一批在危旧房改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用“精准监督”护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就5起在扶贫领域中向群众索取并收受好处费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横县马山乡西竹村委干部冯国裕索贿问题。冯国裕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工作中,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10000元。横县马山乡纪委给予冯国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宾阳县邹圩镇长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建章等人索贿问题。黄建章任长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工作中,伙同长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黄文流,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原副主任文耀然以帮助危改农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为由, (下转2版)

(上接1版)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7000元。宾阳县纪委分别给予黄建章、黄文流、文耀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上林县西燕镇大龙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石青进索贿问题。石青进任西燕镇大龙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造成国家损失资金2.28万元;在为群众办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过程中,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共计5380元。上林县纪委给予石青进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马山县林圩镇七贤村党总支部书记邱龙养等人受贿问题。邱龙养任林圩镇七贤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村委原副主任黄日乐、村委原主任韦呈才、村委副主任黄文学、会计石振文等4人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59500元。马山县纪委分别给予邱龙养、黄日乐、韦呈才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黄文学、石振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邱龙养、黄日乐、韦呈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隆安县南圩镇望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其光等人索贿问题。黄其光任南圩镇望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伙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钟权贤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和地头水柜建设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1600元。隆安县纪委给予黄其光、钟权贤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大力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 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全力推动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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